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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玉祥插手解救施劍翹以后,上與最高法院院長焦易堂疏通關節,下與河北省高等法院的鄧哲熙院長聯絡友情,同時又在國民黨內聯合國民黨元老于右任、李烈鈞、張繼等中央委員聯名上書國民政府,營救正在服刑的施劍翹。
在馮玉祥等人的請求下,國民政府中的不少政要皆表贊同為施劍翹減刑。在國內各民間團體繼續向國民政府呼吁,要求釋放施劍翹的聲浪日高,發往有關方面的信電與日俱增。在民眾輿論的壓力下,同時也是于自身利益的考慮,1936年10月14日,國民政府委員會經過反復研究,發布公告決定赦免,全文如下:
施劍翹因其父施從濱曩年為孫傳芳慘害,痛切父仇,乘機行刺,并及時坦然自首,聽候懲處,論其殺人行為,固屬觸犯刑法,而一女子發于孝思,奮力不顧,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現據各學校各民眾團體紛請特赦,所有該施劍翹原判徒刑,擬請依法免其執行等語。茲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宣告將原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劍翹特予赦免,以示矜恤,此令。
施劍翹入獄將近一年,1936年10月15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的特赦令下達后,河北省高等法院飭令天津地方法院遵照國民政府訓令,當日宣布施劍翹赦免釋放。此時,施劍翹聽到這個消息,神情顯得異常平靜,她脫去囚服,重獲自由,卻并未欣喜若狂。
由國民政府直接出面干預司法,在民國時期甚為罕見。
施劍翹被赦免走出天津第三監獄的大鐵門后,孫家及孫部舊屬對此均表強烈不滿,有的部將甚至要拉隊伍和國民黨拼命,最后經內部討論,大家都感到誰也不能推翻國民政府的行政命令,只有將滿腹怨恨埋在心里。孫家和支持孫家的一方后來得知是馮玉祥從中為之出力,皆對馮恨之入骨。
孫家在這場官司中花費雖巨,亦沒得到圓滿的解決,眼看著女兇手逍遙法外,亦奈何不得,怨憤之余,惟一的心理慰藉就是厚葬自己的老人孫傳芳。最后孫家出資16萬元,在孫傳芳生前在北平市西山臥佛寺側畔購置的一塊塋地建造一所孫氏祠堂和孫氏墓地。這項工程由程登科會同臥佛寺主持智寬共同承辦,監工修造由程的盟兄何毓華負責。經過三年多的時間,孫氏祠堂和孫氏的陵墓全部竣工。1939年3月,孫傳芳及其張氏夫人、周氏夫人均妥善得以安葬。
施劍翹被放不久,抗日戰爭爆發,她先后輾轉到長沙、重慶等地,籌措慰勞品,辦從云小學,做了不少有益于國家、人民的工作。1952年她因病移居北京。病愈后又稱居五臺山光明寺村,并以居士身份在碧山寺修行。之后為北京市政協委員會特邀委員,1973年病逝。
原來孫、施兩家恩怨,社會各界并不了解,近經雙方彰明事情原委,則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各有不同看法,不過大多數人認為孫傳芳是北洋軍閥死不足惜,也有一小部分人認為此乃情法之爭,總的來說多數人已經站在同情施劍翹的立場上了,甚至有人傾慕“俠女”行為。
孫傳芳被刺事件發生后,過去在軍政界有地位的居士們,對居士林從此視為畏途,裹足不前,靳云鵬偶爾來林,亦必戒備森嚴。一般居士也認為居士林是個兇殺之地,不敢問津,以為真是佛法失靈。昔日車水馬龍的勝地,一變而為門可羅雀的僻境了。
對于這件刺殺案,很多人認為就是施劍翹為父報仇,但是另有一些人則不這樣認為,他們認為這件刺殺案表面上是蔣介石接受了馮玉祥的請求,以政府的名義,把施劍翹特赦了。但實際上真正原因是因為蔣介石早就對孫傳芳恨之入骨,早就想殺掉他。這時候,正好遇到施劍翹刺殺孫傳芳的案件,這恰恰符合蔣介石的心意。蔣介石正好一石二鳥,一方面給馮玉祥賣個人情,另一方面也解決了自己的心頭大恨。
蔣介石為什么要殺孫傳芳呢?這還要從1933年軍統局刺殺張敬堯說起。
1933年5月7日,軍統局北平站站長陳恭澍、天津站站長王天木伙同軍統局北平站工作人員白世維,將曾任湖南督軍的張敬堯刺殺。
多年后陳恭澍回憶道:當時北平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發出了一道制裁令,刺殺張敬堯,必須執行。因張敬堯與日本人勾搭,發動叛變,制造暴亂。又說和張敬堯一起來北平共同作亂的,還有曾任五省聯軍總司令的孫傳芳,后他僥幸逃掉了。
孫傳芳雖然當時幸免一死,但也跟張敬堯一樣,入了蔣介石的制裁名冊。只是,因為孫傳芳深藏于天津租界內,窺伺時機,暫停漢奸活動。再加上蔣介石又下達了對石友三的制裁令,軍統局顧此失彼,才使孫傳芳又多活了兩年。
“報仇”在中國的舊習慣上多半是值得贊美的,何況是“為父報仇”,所以刺孫傳芳的兇手施劍翹當然有資格上《民國烈女傳》。不過我們所著眼的,倒并不是在這一點,對于施小姐的暗殺行為也不值得我們驚嘆。她的父親原來只不過是隸屬于大屠戶下的小屠戶,小屠戶為大屠戶所殺,以及她的女兒“為父報仇”,這都是太平常的事。現在也許有人要用“春秋筆法”對雙方褒貶一下,然而我們是沒有工夫管這些閑帳的。就說這場血案,案情復雜,也不是我們所要研究的。但是卻有一點小小感想的是:孫傳芳不死于別墅或路上,卻死在“佛教居士林”。
中國許多軍閥官僚們在屠殺了一陣人命刮飽了民脂民膏以后,往往跑上念佛學禪的一條路上去,這自然有兩重意義:一是想仗佛力來洗脫染滿身上的血跡,二是想藏在佛幡后面來進行各種卑劣的賣國分贓的陰謀。中國有一句俗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這是很可以為許多屠戶們解解嘲的。不過另外也有一句跟這針鋒相對的俗話,是“黑心人念阿彌陀佛”,這話是很有心理學上的事實上的根據的。例如有人一面念佛吃素,一面作踐女人(玩弄了一陣之后,便馬上一甩);一面做和尚,一面當間諜(替帝國主義當鷹狗);一面入空門,一面做強盜。至于那些在野的屠戶們更不消說了,他們今天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明天也可以“放下佛經,立地復屠”,“有刀則屠,無刀成佛,”是很可以替這些寓公們寫照的。孫傳芳就是這當中的典型屠戶。大家當然不會忘卻他從前做五省聯帥的時候,屠殺了許多青年,制造了無數炮灰,到后來一敗涂地,便卷了大量的民脂民膏到天津租界當寓公,興致一來,又要坐汽車到“居士林”學佛聽禪。然而他積欠下來的血賬是一筆一筆寫在老百姓的心頭的。
而現在他居然“血濺佛堂”“仆地成佛”了。他的姨太太們,同僚袍屬們自然要痛哭流涕,引為不幸。我卻以為這種死法是他的“不幸中的大幸”,他不死在老百姓的法庭面前,卻死在佛徒們的居士林里,他叫大家吃了一筆血的“倒賬”,搨了一筆大便宜去了。孔乙己欠下了酒店的酒錢,記在粉板上,終于絕跡不見,對于這樣的欠賬,我們有時會感到一種哀憐;而對于孫傳芳和他的同類們的“血賬未清”,我們卻只感到一種悲憤!
《觀無量壽佛經》云:念佛一聲,可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而在事實上,有人能滅,有人未見能滅。其中差別,只在是否至心?雖然,無論何人,念佛皆有其益,至少能夠減罪,并種下來世得度之善因,則無疑義也。
孫大帥最后立地不成佛,飲彈身亡,也算得是自食其果了。
第六章 阮玲玉:人言可畏香魂隕
阮玲玉,一位活躍于上個世紀30年代銀幕上的影星,其命運受到殺人不見血的輿論工具以及兩位無良男子的操控和擺布,在各方強力的拉拽撕擄之下終于演變成悲劇,她身心兩傷,只好忍痛割棄自己心愛的表演藝術,在25歲的妙齡上服藥自殺,留下“人言可畏”的控訴,將一幕悲劇和無數疑問留給了后人。
30年代,也有追星族,而且癡心還遠甚于今朝。
為阮玲玉著迷的人何止千萬。一些青年男子對她吹捧甚至求愛的信,阮玲玉都把它們放在小藤箱。對于這些信,她從來都不嘲笑,也沒有將其撕毀,只是好好的把它們藏在這藤箱里,上面加了鎖,然后貼了一張紙,上面寫著“小孩子的信”。
這樣的女子難怪萬人癡迷。在舊上海灘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們總會說,阮玲玉的美麗是別人學不來的。
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美女?為什么能讓眾人在美女如紜,影片如山的今天無法忘懷?美麗是一個謎。
阮玲玉,原名阮鳳根,學名阮玉英。廣東香山(今中山)南朗左步關村人,1910年4月26日出生于上海。阮玲玉一出生,她的父親就被女兒的美麗深深折服。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在阮玲玉短暫生命中,第一個為她傾倒的是父親。
阮用榮與妻子何阿英在結婚4年后,生下了一個女兒,父母為她取了個乳名叫鳳根。一個女孩取了個男孩的名字,并沒有重男輕女的偏心,這是因為母親看到嬰兒的小臉上天生一對彎彎的美麗的丹鳳眼,而她的父親,從第一眼起已經為女兒著迷,把她當作了阮家的命根子。
不久,在孫中山的領導下,推翻清朝,民間成立,舉國歡騰之日,阮用榮剪掉辮子,高興地捧著女兒的臉,仔細地端詳著,忽然歡樂地笑起來,用家鄉話(廣東香山)稱贊:“我們鳳根的一雙眼睛好靚啊!”
以后,阮玲玉聽到任何人對自己美麗眼睛的贊賞,沒有一個像父親那樣真摯,那樣親切,那樣發自肺腑的、衷心的喜悅。
有一段日子,父親所在的亞細亞油棧的外國老板發了善心,答應一些住得遠的工人搬到油棧附近的工人住宅去住。
那是一段難忘的日子。鳳根每天總是穿了一身整齊干凈的衣褲,坐在自己家的門檻上,等父親下班。父親回來,顧不得洗一把臉,喝一口茶,就讓長著一雙美麗眼睛的女兒騎在他的肩上,到空場上去兜圈子,向鄰居們夸耀。
這樣的日子僅僅過了一年,外國老板就要把工人住宅改為高爾夫球場,強令工人遷出。
房子破不要緊,使鳳根感到難受的是,從此減少了和父親相處的機會。每天天沒亮,父親就起床,粗大的手掌在熟睡的鳳根小臉上輕輕撫摩一下,然后摸黑出門,頂著滿天星星趕到黃浦江碼頭,擺渡過江。晚上,也總是要到天黑才拖著疲乏的身子回家。鳳根就這樣一天天等待父親。
父親瘦長的身影剛剛出現在視線中,她那對美麗的眼睛閃動著水靈的眸光,親熱地叫著撲上去,雙手抱住父親的頭顱,小臉緊貼住父親滿是胡茬的面頰,唱了起來。父親一聲不響地攤開粗大的手掌,里面放著鳳根喜愛的東西:廣東橄欖,陳皮梅,或者是各種小玩意兒。他寧可自己多走路,少吃一個饅頭,每天也要省下錢送給女兒一點小小的獎品。
一天,父親回來時,已是深夜,父親臥倒在屋前的積水中,手里緊握著一個被水浸濕的小紙包。里面是給鳳根的禮物——用彩珠串成的耳環。
這是父親送給女兒的最后的禮物,當晚,父親去世了,帶著一個沒有實現的承諾:有一天,一家人高高興興地去電影院看場電影。
或許,阮玲玉今后走上銀幕,就是為了幫父親完成這個承諾,為了深沉的父愛。
16歲的阮玲玉迫于生計,不得不從崇德女校退學。依著報紙上招聘啟示,到明星影片公司考《掛名夫妻》的女主角。
她從那條直通大門,兩旁盛開桃花的走道上,姍姍走向導演室時,所有的人都精神一振,助理導演要她做歡樂的表情時,她輕盈地把頭一側,薄唇輕啟,嫣然一笑;眼睛笑得更彎,也更嫵媚,在唇角邊還浮出一個逗人的淺渦。當助理導演要她做悲傷的表情時,原來留在臉上的笑容突然消失,流麗的眸光頓時蒙上一層水盈盈的淚花,從淚眼中露出哀怨的神情。阮玲玉舉止文靜大方,雖不是傾國傾城的絕色佳人,卻也不乏脫俗的靈氣,迥異于上海大都會那些搔首弄姿、矯揉造作的摩登女郎。
卜萬蒼導演幾乎是不假思索地說她考取了。這果斷而迅速的決定使所有的人都感到意外和驚異。望著她遠去的身影,卜導演興奮地說:“你們看,她像永遠抒發不盡的悲傷,惹人憐愛。一定是個有希望的悲劇演員。”
卜導演簡直就像個巫師,他的話在阮玲玉9年的銀幕生涯中得到了印證。從《掛名夫妻》開始,她共拍攝了29部電影,先后飾演了各類不同的角色,并成功地塑造了社會各個階層的婦女形象,其中有農村少女、丫頭、女工、女學生、小手工藝者、女作家,以至交際花、歌女、舞女、妓女、尼姑和乞丐,有正派角色也有反派角色;由少女演到老年,從舊社會的殉葬者一直到為人民利益而奮斗的先進女性。這些人物都有一個悲慘的結局,有的自殺,有的入獄,或者被逼成瘋子,或者病死街頭。這些充滿悲劇色彩的銀幕形象,也就是舊中國千百萬苦難婦女的縮影。她們的不幸遭遇震撼人們的心靈,激起觀眾無限同情和共鳴。其中,《神女》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她以精湛的演技,把一個品格崇高的母親與一個地位卑微的妓女奇跡般地融合為一體,出神入化,令人心靈為之震動。
阮玲玉端莊大方,清麗脫俗。對待表演藝術,她勤奮刻苦,傾注了全部的熱情。表演中,她能夠準確地體味人物的情感,捕捉到人物感覺,并用適當的眼神、表情、動作準確地表現出來。這種準確的內心感應力和形體表現力結合得又非常自然,顯示出她卓越的才華和非凡的功力。
在30年代的中國影壇上,她以重拍次數最少而成為導演們樂于與之合作的演員;又以使觀眾“每片必看”而成為最有票房號召力的演員。
她的表演才華橫溢,光芒四射,達到了中國無聲電影時期表演藝術的最高水平,贏得廣大觀眾由衷的傾慕。
然而,自古紅顏多薄命,這位卓越女演員的婚姻生活卻十分不幸,周旋于薄情郎之間,筋疲力盡。此時,她卻選擇了自殺而香消玉殞。是什么導致了她選擇這種決絕的方式離開她至愛的藝術?當我們有這個疑問的時候,我們就必須進入到歷史那一頁,回到上個世紀的30年代,回到阮玲玉生活的那個年代,那個場景以及阮玲玉生活當中的三個男人。25歲即自行了斷的阮玲玉并沒有在遺書中道出真相。其實留下“男人可惡”四個字已經足夠。六十四年后的今天,我們在故紙堆中鉤沉,發現阮玲玉是被生平遭遇的三個男人共同置于死地的。第一個是初戀情人張達民,第二個是衣食情人唐季珊,第三個是知己情人蔡楚生。三個男人剛好是三種典型,第一個無賴,第二個自私,第三個怯懦。在三種惡性包圍之中,她被逼上了不歸之路。
最先是單純的初戀,撞著誰是誰。阮玲玉出身卑微,母親是大戶張家的幫傭,她自小與張家小少爺張達民相愛,這本類似于灰姑娘的故事。張達民,18歲時,長得非常白凈,總是穿得干干凈凈的,按上海那個時候的說法就是小k,什么是小k?上海人把紈绔子弟稱為小k,就是有錢人家的子弟,游手好閑不工作。當時的張達民在一個大學里面混了一張文憑,然后成天待在家里。阮玲玉在她母親身邊一點一點地長大了,阮玲玉的母親一直覺得自己給人家當保姆是抬不起頭來的,所以她一直關照阮玲玉,讓她出去千萬不能說自己是保姆的女兒。因為那個時候被別人知道,自己是一個傭人的女兒,會被歧視,并且抬不起頭來。也許就是因為這樣一個自卑的心理,導致了阮玲玉的悲劇。張達民雖然是一個小k,但是那個時候也是經受過五四新思潮影響的青年人,思想中早已有了人人平等的意識,所以他對保姆的女兒并沒有歧視。另外,張達民那個時候正好18歲,年輕、叛逆,干任何事情都有熱情;而那時的阮玲玉剛好15歲,身上已經有了一種獨特的女人的味道了,并且骨子里有一種講不出來的妖媚。于是張家的這位少爺,阮玲玉生命當中的第一個男人開始對阮玲玉發起了進攻。因為是保姆的女兒,生活拮據,于是這位少爺就經常拿自己的錢去接濟她們兩個人。慢慢地,張達民覺得自己越來越喜歡阮玲玉了,于是就說:“我們結婚,好嗎?”當時阮玲玉是沒有思想準備的,但是阮玲玉的媽媽覺得能跟張家少爺結婚,真是天大的好事,因為一個傭人的女兒能夠嫁一個東家的少爺,這可能是當時許多女性的一個追求了——嫁一個好男人,過一份居家的日子,做一個太太。所以阮玲玉的媽媽非常同意這一門婚事。
這個時候,張家的大太太,也就是阮玲玉生命當中第一個男人的媽媽,她發現自己的兒子和保姆的女兒有這樣一層關系,覺得不行,好歹自己也是大戶人家,怎么可以娶一個保姆的女兒做太太,于是她想方設法要拆散他們。
而張達民那個時候是真心實意地想要和阮玲玉結合,于是就跟父母談判去了。母親對自己的兒子說:“只要我活著,這件事談都不要談。”之后張家的大太太誣陷阮母偷錢,將她逐出張府。老娘唱白臉,少爺卻唱紅臉,張達民出面租房,將阮母安頓得舒舒服服,里里外外多加照應,從而贏得了阮玲玉的歡心。希望嫁一個老實、溫柔和多情的丈夫,能夠和她一起孝敬母親,享受家庭幸福的阮玲玉被張達民外表的老成呆板而迷惑,獻出了天真無邪的身心。于是張達民提出,要不我們同居吧?20世紀30年代在上海有一種非常摩登的風氣,那就是摩登女人往往會和摩登男人同居,這就像20世紀60年代美國的格林威治村的同居一樣。所以那個時候同居并不像在有些年代里面是那么受到人們的道德譴責和刺激,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阮玲玉和張達民同居了,同居的那一年,阮玲玉只有16歲。這是在阮玲玉短促的一生中第一個占有了她的男人。生活的磨難,使阮玲玉比普通少女更早地懂事、成熟;生活的磨難,卻又使阮玲玉過早地將自己的命運和一名玩世不恭的少爺連結在一起。從16歲到25歲近十年的時間里,她為他付出了青春和用血汗換來的金錢,而他則愈來愈像魔影似的追隨著她,籠罩著她,直至將她送給了死神,這是她悲劇命運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