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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史·木華黎附霸突魯傳》。
5《陵川集》。
6《元史·許衡傳》。
7《元史·世祖紀》。
8參見《元史·世祖紀二》。
910《元史·百官二》。
《元朝史》。
許有壬《圭塘小稿》卷八《河南省左右贊治堂記》。
《元史·百官七》。
胡祗《紫山集》卷二二《軍政》。
《永樂大典》卷二六八《憲臺通紀·照刷樞密院文件》。
葉子奇《草木子》卷四下。
《元史·世祖紀一》。李璮之亂李璮小字松壽,是金末紅襖軍首領李全和楊妙真之子(一說為其養子)。金末紅襖軍領袖楊安兒、劉二祖和郝定等先后犧牲,余部由楊安兒之妹(一說為其女)楊妙真統領。另一紅襖軍首領李全與妙真結為夫婦,隊伍逐漸恢復壯大。成吉思汗十三年(宋寧宗嘉定十一年,金宣宗興定二年,1218),李全降宋,駐軍楚州,受宋封為東京路總管。成吉思汗二十一年(宋理宗寶慶二年,金哀宗正大三年,1226)北上,攻占并進駐益都。李全在益都被蒙古軍圍困一年,兵敗后投降,被任為山東淮南楚州行省,他在蒙宋間朝秦暮楚,降蒙以換取立足之地,依宋以取得糧餉資助。“得專制山東,而歲獻金帛”,“外恭順于宋以就錢糧,往往貿貨輸大元”1。同時借蒙古軍聲威南下攻宋,擴展自己的勢力。太宗二年(宋理宗紹定三年,1230)占領楚州,南攻泰州,突襲揚州,不下。次年在圍攻揚州時被宋軍襲殺,楊妙真北歸,余眾降金。
李全死后,其子李璮襲為益都行省,仍專制山東。他完全繼承乃父故技,假名攻宋,取得蒙古的糧餉和官爵,卻坐鎮山東,發展個人勢力,“盡專兵民之權”2。1258年憲宗南征,向他征兵。他卻以“益都南北要沖,兵不可撤”為由3,拒不出兵,同時攻取宋海州(今江蘇連云港市東南)、漣水(今屬江蘇)。“大張克捷之功”4,以攫取軍賞,借以鞏固自己的地位。中統元年,忽必烈即位,李璮果然加封江淮大都督。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的戰爭,給他帶來了擴張實力的機會,他謊報軍情,張大宋軍之勢以相要挾,乘機騙取糧餉,修繕城塹,自請“節制諸道所集兵馬,且請給兵器”,擴大軍權。“蓋璃專制山東三十余年,其前后所奏凡數十事,皆恫疑虛喝,挾敵國以要朝廷,而自為完繕益兵計,其謀亦深矣”5。
中統二年(1261),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的戰事進入緊張階段,大兵集中在北征前線,內地兵力空虛,李璮加緊鑼密鼓策劃叛亂。忽必烈對李璮的陰謀雖有所覺察,因與阿里不哥的戰爭勝負未分,北方形勢嚴峻,對他也只好暫時容忍,寄希望于叛亂能延緩發生。
梅花圖李璋岳父王文統為忽必烈平章政事,能隨時了解朝廷動向;一妻為東道宗王塔察兒之妹,與蒙古貴族聯系交往亦深。惟一子彥簡,為質子住京師質子營,使其不能不有所顧忌。自京師至益都有李璮所置私驛,中統三年(1262)正月,彥簡乘私驛逃歸,李璮更無后顧之憂。
二月,璮獻漣、海等三城于宋,乘蒙古軍無備,起兵叛元,盡殺蒙古戍軍,攻占益都,發府庫犒軍,并迅速占領濟南。此時,北方戰事轉而對忽必烈有利,阿里不哥與察合臺汗阿魯忽發生矛盾,并親率大軍前往討伐阿魯忽,正當南軍準備追襲阿里不哥時,李璮叛亂的消息傳至,忽必烈不得不急撤追襲阿里不哥之兵,發蒙古、漢軍,部署平叛。
忽必烈請姚樞分析形勢,樞稱“使追乘吾北征之釁,留后兵寡,瀕海搗燕,閉關居庸,惶駭人心,為上策;與宋連和,負固持久,令數擾邊,使吾疲于奔救,為中策;如出兵濟南,待山東諸侯應援,此成擒耳”6,并斷定李璮將出下策。忽必烈在布署平叛時,重點也是防止李璮兵出山東至河北、燕地,阻止其采用上策。他命水軍萬戶解成(解誠)、張榮實、大名萬戶王文干及萬戶嚴忠范會東平,濟南萬戶張宏、歸德萬戶邸浹、武衛軍炮手元帥薛軍勝等會濱棣。詔濟南路軍民萬戶張宏、濱棣路安撫使韓世安,各修城塹,盡發管內民為兵以備。召張柔及其子弘范率兵二千詣京師。阻止叛軍自魯西和海上進軍河北。令諸王合必赤總督諸軍,以不只愛不干及趙璧行中書省事于山東,宋子貞參議行中書省事。令真定、順天、河間、平灤、大名、沼州、河南諸路兵皆會濟南。待李璮出下策進入濟南時,消滅叛軍;以中書左丞闊闊、尚書怯烈門、宣撫游顯行宣慰司于大名,統領沼、磁、懷孟、彰德、衛輝及河南東西兩路軍,阻止叛軍勢窮向河南逃竄,與宋連和。敕元帥阿海分兵戍平灤、海口及東京、廣寧、懿州,備御任平州總管的李璮之子,阻止父子連兵或取海路逃入遼東,將他的勢力圍困在山東二地。同時,放棄息州(今河南息縣),遷其民至蔡州,令戍守息州的蒙古將領拔都抹臺率戍兵趨濟南,加強平叛兵力。令東平萬戶嚴忠范留少量兵力戍守宿州(今安徽宿州市)、蘄縣,以余兵自隨加強東平防衛。及至得王文統參與策劃叛亂的實證后,誅王文統及其子蕘,以趙壁為平章政事。
不出姚樞所料,李璮果出下策。二月二十七日,李璮抵濟南,初獲小勝,后為阿術所統蒙古軍和史樞所統漢軍擊敗,被殲四千人,遂退保濟南。蒙古軍離城三十里開河筑城,凡三河三城,以十七路兵馬將濟南團團圍定。自此,李璮軍與外界聯系斷絕,叛軍不得出,猶日夜拒守。李璮“取城中子女賞軍士,以悅其心;且分軍就食民家,發其蓋藏以繼,不足,則家賦之鹽,令以人為食”7。六月,城中食盡,甚至截屋檐草拌鹽飼馬,即而屋檐草亦盡,將至人自相食。李璮情緒沮喪,終日昏昏沉沉,“軍伍不備,將士作亂,以至絕糧,俱不能曉”8。七月十三日組織突圍,軍士已無力戰斗,復被蒙古軍殺人。于是,“人情潰散,……各什佰相結,縋城以出。”二十日,吩咐眾人各自為計尋求生路,自乘小舟入大明湖投水,水淺不死,為官軍所獲,被丞相史天澤殺死。
李璮之亂的發生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和社會原因。在蒙金戰爭中,河北、河東的地主武裝分成保金和投蒙兩大部分。降蒙的武裝地主在滅金戰爭中為蒙古統治者立下了不小的功勛,蒙古貴族一度依靠他們維持了在中原與金朝的相持局面,并取得了對金戰爭的優勢。為了利用他們對抗金朝,蒙古貴族不惜以高官爵位籠絡他們。凡對降蒙的金朝將領和地主武裝,蒙古統治者一律“因其日而令官”9,授與行省、領省、大元帥等職位,允許他們世襲領有本勢力范圍內的軍民之權,從而形成了專制一方的強大割劇勢力。這些乘亂而起的地方割據勢力并無明確的政治目標、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負。在社會動蕩時期,他們以武裝力量為支柱,不論是對金、對宋還是對蒙古的態度,都取決于是否有利于發展個人勢力。他們投靠蒙古貴族,也正是基于后者的軍事力量較強,能在必要的時候給他們以軍事上的支持援助;并且能給他們更多的自主機會。他們同蒙古統治者間只存在互相利用的關系,他們的聯合是建立在各自利益基礎之上的,因此他們對蒙古統治者的離心傾向是十分明顯的;而在對金、宋的戰爭中,他們又各自發展了自己的實力,這就為他們擁兵自重甚至發動武裝叛亂提供了可能。同時,他們同蒙古貴族間也存在著爭奪土地、人口的利害沖突,因此一旦有機可乘,他們就背叛,李璮不過是他們中的典型和代表。這一點從事件的處理上也得到了反映。
祝允明所記李璮赴水未死為人救出被俘后,與嚴忠范和史天澤的一番對話即反映了當時一些漢人世侯的態度和動向。忠范首先向李璮發問說:“此是何等做作?”李璮答稱:“你每(們)與我相約,卻又不來。”嚴就在李璮肋下刺了一刀。史天澤問:“何不投降?”李璮竟不予理睬。又問:“忽必烈有甚虧你處?”李璮卻說:“你有文書約俺起兵,何故背盟?”于是史天澤命人砍去李璮兩臂、兩足,挖其心而后斬首。史天澤不待奏報而急不可待的殺死李璮,其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宜即誅之,以安人心”10,其真實目的極有可能是殺人滅口。這就說明當時一些漢人武裝地主對蒙古國的統治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離心傾向,只是在行動上有的謹慎、有的急切而已。
正是由于漢人世侯的這種態度和動向,才使李璮敢于貿然舉兵叛亂。他錯誤地認為只要山東兵起,各路漢人世侯都會群起效法,大事可成而自己因首為天下倡而功必在諸侯上。但是,他沒有估計到忽必烈與阿里不哥的爭戰會在短期內發生有利于南軍的轉折,他更沒有估計到漢人世侯中響應者寥寥無幾。
由于阿魯忽扣留了阿里不哥使者征調的軍需,導致阿里不哥的西征,忽必烈來自北方的軍事威脅頓時減輕,他可以調動大量兵力全力平叛,李璮受到了強大的軍事壓力;漢人地主武裝只有太原總管李毅奴哥、達魯花赤戴曲薛等響應,勢孤力單,也被一舉消滅。而史天澤、嚴忠范等則被派出討叛,他們為了各自的利益,當然不會做叛軍的應援。李璮所統軍隊雖然也有一定的戰斗力,但人數有限,且脫離人民,內部也存在矛盾,無法與忽必烈的蒙漢聯軍對抗。叛亂僅維持了五個月就被平定了。
李璮的叛亂雖然時間不長,但給忽必烈帶來了極大的震動,對蒙古國和元朝統治的影響是巨大的。
首先,叛亂的籌劃者之一王文統,充任中書平章的要職,深得忽必烈的信任,“總內外百司之政”,“委以更張庶務”,當忽必烈親征阿里不哥時,“凡民間差發、宣苛鹽鐵等事,一委文統裁處”,是掌握中央行政大權的實權人物。地方武裝地主則多與李璮有交往,被李璮列為叛亂的聯合力量,形勢確實十分嚴峻。忽必烈在依靠漢人治理漢地的方針中最擔心的一點——大權旁落的危險確實存在。這就不能不引起他的高度警惕。以往漢人儒士們在向忽必烈講授儒家治國思想時,曾力詆回回商人橫征暴斂、貪贓枉法之非,回回商人的勢力受到了排斥。而今,李璮的叛亂給了他們一次東山再起的機會,于是他們紛紛伏闕上言:回回雖時盜國錢物,未若秀才敢為反逆。這一切,都使忽必烈對漢臣、漢將的態度發生了變化,雖然他沒有改變以漢法治理漢地的基本方針,但在用人行政上,對漢官的信任卻有了更多的保留,在不得不利用漢官為其辦理具體事務時,卻在每一機關都分派一名蒙古正員監臨,并配置一名權位相同的古代風景畫鑒賞回回官員為同知進行防范和牽制。正是在這種思想指導下,至元二年,忽必烈正式頒布了“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充同知,永為定制”的決定。并在至元五年,果斷地罷去了諸路女真、契丹、漢人為達魯花赤者。而回回、畏兀、乃蠻、唐兀人仍舊。從此,回回人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增加,地位有所提高,中央的實權漸漸落入回回人阿合馬手中,引起了后來元朝政局的一系列矛盾和傾軋。
李璮的叛亂增加了忽必烈對來自漢人世侯離心傾向的疑慮,鑒于北方黃金家族內部人心也十分不穩,忽必烈審慎地處理了與李璮事件相涉的人和事,“他總的原則是:在迫使這些地方軍閥交出實權(特別是軍隊),消弭是以產生李璮一類叛亂的基礎的前提下,既往不咎,而且根據情況與需要,繼續任用以拉攏漢人官僚;同時,利用這一形勢,因勢利導,進行政治改革,加強中央集權”。
忽必烈加強中央集權的阻力除來自蒙古貴族的抵制外,也受到漢地割據勢力的阻撓,李璮之亂的迅速徹底平定,為忽必烈解除漢人割據勢力提供了契機。為了補救自己的失誤,維護個人及其家庭的利益,表示對蒙古大汗的忠誠,漢人武裝頭目、丞相史天澤首先提出:“兵民之權,不可并居一門,行之請自臣家始。”即日,史氏子侄解兵符者十有七人。其余如史氏的姻親、武衛親軍指揮使李伯佑以及東平嚴氏(嚴忠濟兄弟)、滿城張氏(張柔父子)、濟南張氏(張榮父子)等也效法史氏所為,忽必烈則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對前事既往不咎,對他們依然當成漢人地主階級的代表而予以優容,既解除了他們的兵權,消除了叛亂的隱患,又安定了漢人官僚,穩定了人心,維持了蒙漢統治階級的聯合,并在此基礎上,加快了改革的步伐。這次解決漢地地方勢力的措施大致可歸納為六點:(一)消除私家的權力,除本人外,罷其兄弟子侄之為官者;除真定董氏(董文炳兄弟)外,一度解除了地方軍閥的兵權。以后在滅南宋的戰爭中,史氏、張氏兄弟雖分別被任命將兵,但這時的軍隊已不再是他們的私人武裝力量。
(二)嚴格執行地方的兵民分治制度。規定官民管理民事,掌兵官掌兵戎,各有所司,不相統攝。這一點在太宗時耶律楚材早已提出過,但未能貫徹執行。至此,則首先在山東以董文炳領兵,撒吉思治民。其年十二月,作為定制在全國推行。
(三)罷諸侯世襲,行遷轉法,消除割據的基礎。
(四)易置將帥,使將不能擅兵。
(五)置萬戶府監戰,選宿衛士監漢軍。在中央設樞密院,作為總領軍事的機關。
(六)取消漢人官僚的封邑。如史天澤原封于衛,自動申請歸還朝廷;張柔、嚴忠濟的封戶,也于至元二年明命改為民籍。同時,加強中書省的權力,把司法、行政權集中到中央。
李璮的叛亂,使忽必烈認識到削奪漢人世侯軍權的迫切性,并為實行中央集權的改革提供了條件,從而加速了忽必烈實行中央集權的步伐。漢地分離傾向的解決使忽必烈取得了經驗,并能組織統一領導的武裝力量,平定東、西道蒙古諸王的叛亂,為元朝的建立和鞏固提供了經驗教訓。
注釋1《元史·李全傳》。
2虞集《元帥張獻武王廟碑》,見《元文類》卷二一。
3《元史·憲宗紀》。
45《元史·李璮傳》。
6《元文類》卷八《左丞姚文獻公》。
7《元史·李璮傳》。
8祝允明《前聞記》,載《紀錄匯編》;參見周良宵《李璮》之亂與元初政治》,載《元史及北方民族史研究集刊》第四期。
9《元典章》卷九《改正投下達魯花赤》。
10《元史·李璮傳》
《元史·世祖紀三》。
周良宵《李王童之亂與元初政治》。
《元朝名臣事略》卷七《丞相史忠武王》。
第二十九章
大元朝全面解讀楊恭懿在歷法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楊恭懿,字元甫,奉元(今屬陜西)人。他自幼好書,力學強記,雖身經戰亂,未嘗一日廢學,成為當時著名的理學家,元世祖十分欣賞他的學識。
至元十六年(1279),受元世祖詔在太史院參與改革歷法。他配合郭守敬制定新儀、新表(都是測量工具),通過在不同地方測量,測量出當年冬至晷影(日影)和日纏(太陽運行的度數),計算出不同地方的差距,觀察大都北極的高低、晝與夜的長短,再參照古制,創立新法,推算成《辛巳歷》。這個《辛巳歷》雖有不完備的地方,但與前代的歷法相比,卻不遜色。這里顯然有楊恭懿的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