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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見面了。
最后一次見面,他正收拾著行李準備離開湖北,正在上高一的弟弟推開房門看他暴躁地把所有衣服塞進那只舊箱子里,襯衫和短袖被揉成一團。
等拉上箱子,沈凌志不耐煩地推開堵在門口的弟弟就往外走。
沈凌云怯怯地叫了他一聲:“哥。”
沈凌志沒有搭理他,自顧自把門摔緊,然后頭也不回地上了火車。
家里窮,全靠沈凌志他爸一個人在餐館煮菜養活全家人,沈凌志高中畢業前家里還勉強供兩個兒子一塊上學,等沈凌志畢業了,沈凌云也上高中了,家里怎么也拿不出沈凌志的大學學費來。
他考上的那所大學不算什么好大學,所以放棄的話,也沒什么舍不得的。
但沈凌志怎么也咽不下那口氣。
接下來的一年里他脾氣越來越差,和他爸打了好幾次架,連帶著看沈凌云也不順眼,然后買了張票,徹徹底底地逃開了他們。
其實沈凌云對他挺好的。
他小時候總會分點零食給他吃,大概也是知道自己某種程度上搶了沈凌志某些怎么也要不回來的東西,無論沈凌志怎么對他發火也不頂嘴。
聽說他的弟弟在學校里成績很好,意氣風發的很招人喜歡,但沈凌云在他面前,是一個只會平靜地叫他哥的,討嫌的弟弟。
現在想來,沈凌志也搞不清自己當初在恨什么了。
恨家里沒錢,恨他有一個弟弟,恨自己只考得起那所放棄了似乎也沒什么大不了的學校。
不清不楚地恨了一年,在牢里卻怎么也想不起這些恨了。
十二年時間,現在想想,沈凌云大概也到結婚的年齡了。
“怎么不回去看看啊?”胡威吐口煙,大大咧咧地問。
“很久沒見了,”沈凌志搖搖頭,“回去了反而尷尬。”
胡威把煙在煙灰缸里按滅,大抵也知道沈凌志在尷尬些什么,他看了眼沈凌志,漫不經心地說話:“不回去也打個電話問問家里,家里人大概也擔心你。”
“再說了,別老想著自己,那什么,”胡威給沈凌志壯膽,“坐過牢就怎么的,家里人不會在意的,只要你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他們就高興得不得了。”
婚車接走新郎官,胡威也要趕緊收拾自己去酒店看弟弟婚禮,大手一揮讓餐館員工都回去休息就急匆匆上樓了。
沈凌志走出餐館,順著馬路往出租屋走,腦子里胡威的話揮之不去。
遠遠的又有汽車鳴笛聲,沈凌志轉頭看,一列裝飾得漂亮的婚車耀武揚威地闖過綠燈,大概是已經接到了新娘子,正往擺酒的酒店趕。
不知道沈凌云結婚了沒有,要是結婚的話,是不是也能弄得這么氣派。
沈凌志想進巷子回家,但還是硬生生停在了巷口處。
腳尖碾了碾地上的石頭,沈凌志拔腳拐進了旁邊的雜貨店。
數了零錢給老板,沈凌志遲疑地拿起話筒卻遲遲沒有按鍵。
他想了一會,按下了第一個數字。
然后是第二個,第三個,沈凌志索性一口氣按完,話筒里很快傳來嘟嘟聲。
沈凌志心里默數,他決定如果三十秒沒人接就把電話掛斷。
十幾年了,也不知道家里還用不用那部座機。
數到第二十秒的時候,電話接通了。
沈凌志身體一僵,不自覺地屏住呼吸。
“喂?”
一個年輕的男聲傳出來,有點耳熟。
十二年前略顯稚嫩的男聲已經徹底蛻變成了鎮定穩重的聲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