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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晨,你不是說這邊有水嗎?怎么還沒看見啊。”宋東旭看著衣服上已經干涸成塊的血跡,哀嘆著這一身衣服是已經毀了。
一身血跡的宋東旭此時可謂是狼狽不堪,他該慶幸自己帶了換洗的衣服,不然要是帶著這一身洗不掉的血跡回去,準能造成全村轟動,然后他們就會被方家夫婦抓回去狠狠念叨,再然后他就別想靠近方晨了。
信譽破產什么的,簡直是罪。
“再走一段路就到了,你再忍耐一下。”方晨從前也會自己偷偷上山來,可每次來用的都是輕功,速度自然比現在要快得多,現在多了一個宋東旭就只能慢慢走了,他都有些后悔帶著這個家伙了。
不過把他一個人留下顯然更不可能,沒有宋東旭在,夏蕓雪是絕對不會留他一個人在家的。
又走了一段路,果然就見到一條小溪出現在了他們面前,那是一條非常淺的溪流,即使是方晨站在水中也只能淹沒他的小腿,但小溪偶爾也會有因為暴雨而漲水的情況,所以小溪所在的地方邊緣是凹陷下去的,深度大概有一米多。
宋東旭抬腳就下了水,脫掉身上的衣服,連褲子也脫了個精光,“你不下來洗一洗嗎?這水可涼了。”
方晨沒興趣看他洗澡,把臉轉到了一邊,“你自己洗就好。”
“下來吧,這水這么涼快,這么大熱天的泡泡水可舒服了。”夏天方晨穿的是涼鞋,不用擔心會弄濕他的鞋子,所以宋東旭走過去,伸手就把他抱了下來,放在水里。
冰冰涼的溪水沖刷著雙腳,一部分打濕了褲腿,不過大夏天的泡泡溪水確實很不錯,所以方晨也就不打算和宋東旭計較了。
隨意找了塊感覺的地方坐下,方晨一邊泡腳一邊四處打量,不過有一邊他沒看,宋東旭光屁股的樣子有什么好看的!有肌肉了不起啊!
宋東旭很快就把自己打理干凈了,臟了的衣服他也不打算再要了,沒有洗衣粉肥皂,這些根本洗不干凈,直接被他塞錦囊里準備回去再處理了,拿了套干凈的衣服換上,宋東旭也走到方晨邊上坐著了。
“在找什么?”
“晚上落腳的地方,我記得上次來的時候這邊有個山洞的。”方晨回道,“洗好了嗎?好了我們就快走吧,天都快黑了。”
“好了。”宋東旭先自己爬上了草地,再一把把方晨拉了上去,確定他站好以后才去拿起藥簍背上,“往哪邊走。”
“沿著小溪向上。”方晨指了路。
順著水源走,即使沒有落腳的好地方,也不用擔心用水的問題。而且很多草藥都是喜水的,在溪邊能發現不少。
再往上走,樹木越來越茂盛,這幾年風調雨順的,讓這些本來就容易存活的大樹枝繁葉茂,有些打堆生長的更是糾纏在一起,幾乎遮住了大片的天空,撒沙沙作響的樹梢間,鳥兒的叫聲此起彼伏,吵吵鬧鬧的好不熱鬧。
方晨又摘到了一棵草藥,這一帶已經人跡罕至,許多草藥生長的十分良好,只這么一會兒,他就找到了好幾種草藥,而且數量還不少。
只是幾幾種罕見的藥材方晨還沒發現蹤影,如果最后都找不到的話,他只能動用自己的存貨了,或者去藥店買次一等的。
宋東旭看方晨采藥看得多了,對他采的那些藥也有了印象,方晨在這邊找草藥,他就到另一邊去找,憑著方晨給他的工具,還真的挖到了不少,他也不懂那些草藥那些部位有用,干脆就連根帶土的整棵挖了起來。
方晨挖了一會兒,回頭看不到宋東旭的身影,心里一驚,沒多想就拿起工具順著他離開的方向找了過去。
走了一段路,才看見那人完完整整的呆在一棵大樹上,原來是爬樹來了。
心里微微松了口氣,方晨走了過去,仰頭看著書上的人,“你怎么爬上面去了?”
“我找鳥窩呢,你等會兒啊!”宋東旭在上頭喊了一句,又繼續往上爬,他的動作靈活而敏捷,三兩下就竄到了最高的樹杈上,再往上,哪里的樹枝就支撐不了他的重量了。
方晨的眼睛和耳朵都好使,雖然被樹葉擋住了不少,但他還是看到了那個樹杈上面確實有個鳥窩一樣的黑影,只不知道是什么鳥,值得宋東旭往上爬了,這家伙一般可是不會禍害鳥窩的,他老是嫌棄那些鳥蛋太小,還不如雞蛋好吃呢。
宋東旭在上面呆了會兒,就下來了,看他那沮喪的樣子,就知道他這趟是毫無收獲了。
一下來,也不用方晨問他,宋東旭就自己交代了:“我剛看見上面有只雀鷹飛走了,看那樣子是只雌雀鷹,我還以為鷹巢里面能有幾只小的呢,結果什么除了一些蛋殼碎片和鳥毛,什么都沒有。”
明明都確定了那是鷹巢,卻一只小鳥也沒看見,宋東旭怎么能不沮喪呢。
宋東旭這家伙對動物的喜好就和他的人一樣,越是兇狠的動物他越喜好,這鷹就是鳥類中最的他喜歡的,老早就想著弄只鷹來養著,所以每次看見有可能是鷹巢的鳥窩就非要去看看,只是次次都沒結果,當然也有幾次找到了些剛孵化的小鳥,一開始還興致勃勃的帶回去養幾天,不是養死了,就是長大發現不是鷹就被他丟開了,整個一糟蹋生命的主兒。
不過這樣的事兒在鄉下也多,哪家男孩不爬樹掏鳥蛋的,要是掏出了小鳥自然是要帶回家寶貝似的養著,只是大部分都被他們養死了,少有能活下來的。你要是和他們說什么鳥類是受保護的,不能抓,誰搭理你,沒看市集里就有不少賣鳥的人嗎?
雀鷹方晨也見過,還是在清河鎮的趕集上,那種小型的猛禽是抓老鼠的能手,但人們對它們的印象可不太好,買賣起來更是毫不手軟,上次他還見過一個警察在買某種受保護的鳥類,說是要帶回去嘗嘗鮮呢。執法者自己都不管了,他們這些小老百姓還管什么?
不過現在不是想這個的時候,方晨見宋東旭垂頭喪氣的樣子很是不習慣,這家伙從來都是那么精神,這樣子怎么都讓他不順眼,抿了抿嘴唇,方晨倒是想起來了自己出谷的時候,有位師弟送了他一個禮物,倒是很適合宋東旭,所以他就問了:“你就那么想養?”
宋東旭想也不想就道:“當然想了,你想啊,要是能自己養一只,那有多神氣啊!”
“你就不怕養死了?你自己說說你都糟蹋了多少鳥了?”
“那不一樣,要是我能養一只老鷹,我保準天天看著照顧的無微不至,我家里還放著好幾本養鷹指南呢,我都能背下來了。”
這看書和實際操作能一樣嗎?方晨不予評價,只是說道:“我有一只羽墨雕的蛋,你要是真能養好的話,回頭我給你吧。”
羽墨雕是萬花谷里獨有的一種雕,顧名思義,這種長大后翅膀能有三米多長的大型雕類全身都是墨色的羽毛,所以才有了這個名字,羽墨雕是萬花谷里專門培養出來的飛行坐騎,在大唐江湖里可謂是標志性的猛禽。
羽墨雕因為數量稀少,所以并不能做到人手一只,在萬花谷也只有專門的巡音人才會有,他們的工作就是訓練好羽墨雕,供谷內的弟子搭乘飛行,但也只限于在萬花谷內,出了谷,大家還是要做隱元會的馬車,所以方晨才會在馬車上莫名其妙的到了這個世界。
方晨的那只羽墨雕的蛋,是負責馴鷹的一位師弟送給他的,那只蛋是淘汰下來的,即使孵化了也無法長到羽墨雕那三米多的大小,所以那位師弟才會送給他,希望的是他孵化以后,即使不能乘坐,用來送送信還是好的,畢竟不是哪里都有隱元會的信使的。
方晨本來早就忘了這個,那只雕蛋一直和其他的禮物一樣被他放在荷包里,這會兒倒是可以送給宋東旭,也免得再放下去,真的變成死蛋,哪怕荷包里的空間根本沒有時間流動,這也是不得不讓人擔心的事。
66、遇險(二更)
突然得了一只蛋,還是以后能孵出大雕的蛋,宋東旭別提有多高興了,尤其他問過方晨,得知這雕即使長不到三米那么大,一般的大小還是有的。
這就是想想也讓人熱血沸騰啊,宋東旭簡直要抱著方晨一陣狂親了,可惜方晨太警覺,被偷襲了一次以后就堅決不肯讓他靠近,更別說是親一下了。
“那蛋回去再給你。”
雖然是回去才能看到,但宋東旭只要能養就好,哪里在乎晚個幾天的。
這會兒天色不早,再耽擱下去,他們恐怕就真的要幕天席地,露宿荒野了,而方晨說的山洞離他們還有些距離,所以這會兒倆人也不得不加快腳步了。
路上,方晨也告訴了宋東旭他是怎么發現那個山洞的。
那山洞是個天然的巖洞,內里的空間很大,里面還有不少錯綜復雜的小道,簡直像是個迷宮,方晨曾經在里面走過一回,還險些迷了路,所以后來他即使偶有路過,也不再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