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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個孤兒,十四五歲的時候從收容所跑出來之后,就和一條撿來的狗一起生活。
生活到了十七八歲,又撿到了一只貓。
現在一只貓和一只狗早就沒了蹤影,多年前為自己遮風避雨的小屋子也已成了一片廢墟。旁邊圍著一堆戴著鋼盔的人,他們把廢墟圍起來,還拉著橫條,橫條上寫著什么工程。
但犬牙記不住了,唯一留給他的印象,就是那地方已經不屬于自己。
他在廢墟旁邊抽了一根煙,然后和告別那片小林子一樣,再也沒有回來過。
戰爭結束了,可是他最光華的九年青春耗費在戰爭里。他讀書不多,也錯過了讀書的年紀。
他沒學會寫一手漂亮的字,卻學會快速地拉槍上子彈。他沒有經商的經驗,卻知道手雷和炸彈該什么時候點燃。他不知道如何在和平年代與人和平共處,但他知道什么時候該用拳頭,什么時候該用腳踹。
所以他去了邊界。他聽生還下來的戰友說,那里有招募能人。
他去做了一名雇傭兵。
其實生活和過去沒有差別,只是他不再在槍林彈雨中看不清敵人,別人放槍就跟著放槍。他看得清目標,甚至會有一份檔案在他執行任務之前讓他翻來覆去地背熟。
他也不再在前線等著喊話,等著后面的人扯著嗓子叫他沖鋒或撤退。他配備了耳機和麥克風,可以隨時與旁邊的人交談,也可以第一時間聽到任務變更的內容。
科技發展得那么快,他居然完全不知道。
過去的戰場和現在的戰場就像隔了幾個時代,只不過他仍然殺著人,也提防著被人殺。
那一年他三十歲,自己真實的名字已經生疏了,淡化成了一個縹緲的符號,聽著像在叫別人。
所以他還叫犬牙。
退伍軍人很被雇傭集團看重,他也執行了好幾次賞金不錯的任務。他本以為能就這樣干到走不動,至少得把他打瘸一條腿或打斷一只手臂,那他就能安心退伍,徹底回家養老。
他已經想好了,他會在偏僻的鄉村買一棟木屋。他會養幾頭老牛老馬,再種幾棵果樹。做個農夫應該也不錯,每天喝喝酒看看夕陽,偶爾再到酒吧吹吹牛逼,差不多就得了,人生過到這份上,基本也該老實等死了。
他大概還會養一條狗或一只貓,畢竟等他老死在房間里,他的寵物還能吃掉他的尸體。總是要物盡其用的,這樣他也不覺著自己虧待了它們。
但老天故意捉弄他似的,這樣的日子才過了兩年多,他也不過三十二三,就被抓住了。
當時他謀殺的是個大胡子,也不記得是什么財團的大老板。
一同跟他去的還有兩個人,一個直接被斃了,一個也和他一樣被抓。但估計那人反抗得比較厲害,搏斗過程中打斷了一條腿。
商人也和他一樣,是要榨取剩余價值的。所以壓根就沒打算把他們干掉,賣給了這個犬牙也叫不上名字的集團。
明面的檔案上說是要坐牢五年,實際上不過是讓他們在這里干五年的苦力。
這集團估計收羅他們這種人有些日子了,知道他們不好管,但還能干點活。困久了不行,但困個三五年還是有利可圖的。何況他們不認主,只認錢。
犬牙猜測著五年之后又會有任務交給他,只不過到時大概換了東家。
犬牙還算幸運的,在這里熬了三年多了。其實對他來說每天干的活也不算很重,而且還有賞錢,圖個清靜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