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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們曾經的生活條件,跟在這邊的比起來,還是不一樣的,能夠特別明顯的感覺到這其中的差距。
之前兩個人都曾經聽長輩說過,堂兄/堂叔是給魏家改換了門庭的人,沒有人不知道一個爵位有多重要,但是在沒有親自見證過之前,從來都沒有去過京城,也沒有接觸過勛貴的兩個人,是很難能夠完全理解的。
吃的東西、用的東西,已經不能夠用‘貴’來形容了,簡直就是獨一無二,廚房里有做菜的廚子,有單獨熬湯的廚子,就連腌制蜜餞,廚房里都有專人負責,壓根就不用去外頭買。
衣服、家具、瓷器這些就更不用說了,基本上是不從外頭買的,府里邊就養著繡娘,養著匠人。
甚至連首飾都不用買,金飾銀飾翡翠玉石,各種樣式,府里頭頭的工匠就能做得出來,而且據說還在平江府開了十幾處的鋪子,用的都還是自己人。
這得是養了多少的工匠和下人吶,從來都是佼佼者的兩個人,在這樣的富貴面前,有時候也覺得自個兒就跟鄉下老太太進城似的,瞧什么都新鮮。
一方面是驚嘆,另一方面也向往,試問天下人,誰不想過這樣的日子。
有這位靠著讀書上去的兄長/堂叔在,明明白白的例子就擱在眼前了,也讓兩個人卯足了勁兒啃書本,去做繞來繞去各種麻煩的算學題。
已經成功躋身上流圈子的魏時,倒是已經習慣了現在這樣的生活,老話說,沒有吃不了的苦,只有享不了的福。
但是在他自個身上,他倒覺得什么樣的苦都能吃,什么樣的福也都能享。
而且還想讓這樣的‘福’長長久久下去,讓他的一雙兒女,出生在這樣的福窩里,一輩子都不離開。
“小妹這字寫得可真好,我五歲的時候都寫不成這樣。”魏鵬有些驚訝的道。
可見堂叔教導小妹是用了心的,才不過四歲的小姑娘,字寫的當然稱不上俊美了,可也有模有樣,沒缺胳膊少腿的,能完完整整的把‘福’字寫下來,而且上下左右的結構上還都安排的比較合理。
這對于四歲的小孩來說,已經很厲害了,他五歲的時候還做不到這程度呢,一樣都是三歲開蒙,這差距可真是不小,人家還是女孩呢。
“你們也都來寫幾個,待會兒讓人貼在院子里。”魏時摸著小女兒的小辮子道。
養兒子跟養女兒還真是大不一樣,同樣都是他手把手教著學的寫字,可這寫出來的字體那感覺就是不同的,遠哥兒小時候的字要更灑脫肆意,下筆之前不會想太多,也不怎么注意字的結構,通常都是一氣呵成。
但是在小魚這兒,每次下筆之前很明顯是想過的,不急不躁,字體的結構也都是事先已經想好的,所以顯得特別的工整、好看。
字如其人,在一個人的字上也可以看到他的性格。
魏鵬的字,很像堂兄,但是又顯得要稍稍比堂兄圓潤一些,放在為人處事上,魏鵬也確確實實是比堂兄要更為圓滑。
魏達的字,倒是有著幾分凌厲感,看得出來是個骨子里就不會認輸的一個人。
這一點應該是隨了母親,跟父親沒什么關系。
春聯、福字,還有煙花爆竹,這應當是新年最具有存在感的物件了。
平江府今年特意請了人舞獅子、踩高蹺,就沿著主街往前走,旁邊有衙役負責治安。
在辭舊迎新的這一天里,這也算是官府對百姓的一份心意吧,一起熱鬧熱鬧。
在貼完春聯之后,魏時就帶著一家人出去了,右手抱著女兒,左手牽著夫人,后面還跟著小弟和侄子。
這樣的場面在平江府并不少見,跟大靖朝的其他地方比起來,這里的民風確實是要更為開放一些,男男女女在街上牽手也不能算是特別稀罕的事兒,更何況這還帶著孩子呢,又不是夫妻倆人單獨出來。
如果是夫妻倆人單獨出來手牽手在街上走的話,那可能會收到路人多一點的注目禮。
魏鵬和魏達也從一開始的不習慣,變成了現在的熟視無睹。
他們雖然不知道為何兄長/堂叔大力發展官學,也在多處建了書院,可見是遵從孔孟之禮的,但卻不曾對這里的民風加以引導。
大街之上,男男女女,毫不避諱,即便是未出閣的女郎,臉上也沒有蒙著紗巾的。
當然了,能夠手牽手在街上走的男女,看上去都應當是成了婚的人,成了婚的夫妻還如此,真的太膩歪了,他們看著都覺得牙疼。
也不知道小魚在平江府這樣的環境下長大,之后回到京城可怎么辦。
堂叔是不可能一直呆在平江府的,可能幾年,也可能十幾年,反正總有一日是會調回京城去的。
他們雖然沒有去過京城,可也知道除了平江府之外,大靖朝的其他地方,風氣是遠沒有這么開放的。
真還挺為小侄女兒/堂妹擔心的。
第131章
讓別人擔心的魏寧,生活里頭還真說不上有什么煩惱,講道理,四歲的小孩子,幾乎可以說什么生活的困苦都沒有經歷過,沒有遠慮,也沒有近憂。
就算是平日里學的那些東西,對于普通的四歲小孩來說有些繁重了,可這原就是魏寧喜歡的東西,而且是從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觸的東西,沒什么不習慣的。
在看小家伙寫字的時候還要想一想,下筆之前就已經規劃好了結構,可在其他的事情上還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獅子,尖叫聲都出來了。
小孩子的尖叫聲要比大人更細一些,平心而論,還是挺吵人的,但是人類對于幼崽,相對而言都是比較寬容的,這要是個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么美丑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換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寬容多了,尤其這還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沒有被打擾到的惱怒不說,還會笑著往后退一退,伸手攔一攔,別讓周圍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時這張面孔即便不穿著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還是能有不少人認出來。
在這個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過幾個月,就滿六年了,他這個知府做的可不怎么低調。
先不說平江府翻天覆地的變化,光是在民間百姓面前露臉的次數,那幾乎都不是一個知府應當有的。
最開始的幾年,魏時各項政令下達,都讓他覺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岔子,沒少親自下去瞧了,這些個工坊、商鋪、街道,甚至是不少的農田,他都親自去過。
有時候是穿著官服,有時候是穿著常服悄悄去,后來穿什么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經認得他這張臉了。
再加上幾乎整個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喜歡下來轉一轉、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齡相當、留著胡子、衣著又比較講究的陌生面孔,都會聯想到他這個平江府知府。
還好他沒觸動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擔心路上會被刺殺,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來他身邊不是帶著護院,就是帶著衙役,對自己的人身安全還是相當重視的。
不低調的知府大人,領著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還跟夫人手牽著手,這在府城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時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會跟著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