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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順帝假手伯顏清除了自己的一大敵對勢力,報了殺父之仇,也為自己接管政權創造了條件。
唐其勢被殺后,伯顏一人大權獨攬,他“專權自恣,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漸有奸謀”10。其位高權重更在燕帖木兒之上。早在元統二年(1334),伯顏曾求為秦王,人們以“秦王大名,恐不宜居”表示反對,伯顏不聽,竟爭辯說:“我聞淮東有秦郵,我索秦郵為秦王,非西秦也,何不可有?,順帝只好以高郵為其食邑,進封他為秦王。殺唐其勢為國除奸后。驕縱更甚,以致敢于要求以薛禪為名。
古代風景畫鑒賞伯顏勢傾朝野,“擅爵人,赦死罪,任邪佞,殺無辜,諸衛精兵收為己用,府庫錢帛聽其出納”。皇帝賞賜的土地、黃金、白銀、幣帛不可勝計。他變亂忽必烈以來的典章制度、英宗的新政和文宗文治的成果,實行排斥漢人的民族壓迫政策,廢除科舉以塞漢人入仕之途,甚至提出殺盡張、王、劉、李、趙五姓漢人。他大肆搜刮聚斂,以致“天下貢賦多入伯顏家”,于是階級矛盾、民族矛盾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日益激化,各地人民的反抗斗爭不斷發生。
伯顏舊曾為郯王徹徹禿家奴,稱徹徹禿為使長。至此,自以為尊崇無比,豈容其上更有使長。于是在至元五年(1339),誣陷郯王徹徹禿,要求皇帝賜王死。帝不準,伯顏則擅自行刑,殺死郯王。又復奏貶宣讓王帖木兒不花、威順王寬徹普化,辭色憤厲,不待旨而行。順帝益憤,積不能平。伯顏卻日益立威,“鍛煉諸獄延及無辜”。其侄脫脫在老師吳直方的鼓勵下,大義滅親,為國除奸,為家除害。于至元六年,奪其權,伯顏死于被貶途中。
自唐其勢、伯顏的勢力相繼被鏟除后,元順帝以脫脫為相,力圖刷新政治,以圖中興,社會面貌一度有所改觀,史稱“脫脫更化”。但元朝的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積重難返,已非個人力量所能挽回,至脫脫遭讒譖去位后,國事日非,元順帝本人也失去了當初的銳氣,并一味沉湎于享樂和女色,紀綱廢弛,官吏貪蠹,財政困窘,社會動蕩不安,人民起義風起云涌,元朝的統治已處于風雨飄搖之中。
注釋1《元史·明宗紀》。
2關于妥歡帖睦爾的出身,民間曾有其非和世王瓊子,而為南宋恭帝趙顯之后的傳說。考其傳說,仍出自爭權斗爭的需要。文宗是以皇太子(明宗的合法繼承人)的身份繼位的,按照當時兄弟相承、叔侄相繼的原則,理應立明宗子妥歡帖睦爾為太子。但文宗欲立己子,只好在妥歡帖睦爾的身世上作文章。于是,他們傳出消息說,妥歡帖睦爾的乳母的丈夫說,明宗在世時,一直說妥歡帖睦爾不是自己的兒子。因此,令翰林學士承旨阿鄰帖木兒、奎章閣大學士忽都魯篤彌識將其事寫入脫卜赤顏(即蒙文宮廷史冊),并令奎章閣學士虞集作書詔告中外。為剝奪妥歡帖睦爾的繼承權大造輿論。《四庫全書總目·史部·雜史存目》條認為此說“實為荒誕之尤”。今人也屢有文章論證此說之不可信。
參見任崇岳《庚申外史·箋證》,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
3《元史·順帝紀》。
4《庚中外史·箋證》。以下不注資料出處者。皆本于此書。
5《元史·燕帖木兒傳》稱寧宗立四十三日而崩,不確,實為五十三日,參見《庚中外史·箋證》。
6《元史·燕帖木兒傳》。
7《元史·順帝紀》。
89《元史·燕帖木兒傳》。
10《元史·伯顏傳》。
薛禪。蒙古語,意為“賢者”,自從忽必烈的蒙古語謚號稱“薛禪皇帝”后,任何人不再以此為名號。自伯顏專權,有人則請贈伯顏以薛禪之名。翰林學士沙剌班等上奏:“萬一曲從所請,關系非輕。”于是元順帝不得不請翰林學士歐陽玄、監丞揭傒斯商量,以“元德上輔”四字代替。
《元史·脫脫傳》。脫脫更化元順帝初繼帝位時,也曾有志于中興。但當時他處于權臣燕帖木兒和伯顏勢力的包圍之中,皇位的鞏固尚需時日,也就更沒有機會和力量實現其振興綱紀、整頓和刷新政治的意圖了。政治上的長期失意和被冷落使他學會了忍耐和等待時機。因此,在即位之初他并沒有采取任何大刀闊斧的鋤奸和改革行動,而是靜觀形勢,等待時機,實現自己的理想和抱負。
即位的第三年,他改元為至元。至元為元世祖忽必烈曾用的年號,以此為年號意味他有意繼承祖宗的事業,實現元朝統治的中興。也就是在這一年,他利用燕帖木兒家族與伯顏的矛盾,假手伯顏,除掉了政敵和世仇燕帖木兒家族的勢力。而后,他又啟用和培植了政治上有所作為的年輕官僚脫脫。在脫脫的支持、輔佐和配合下,除掉了另一權臣伯顏,又在脫脫的主持下,實行了政治的更新和改革,史稱“脫脫更化”。
脫脫是權臣伯顏之侄,少而有志,就學于漢儒吳直方。一日,請于其師曰:“使脫脫終日危坐讀書,不若日記古人嘉言善行服之終身耳。”1足見其早有立功成名于世的抱負。十五歲為怯薛官,文宗朝先后任成制提舉司達魯花赤、內宰司丞、府正司丞和忠翊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順帝即位后,兼前職,又同知宣政院事。不久,遷宣政使、同知樞密院事。
至元元年(1335),與伯顏共同挫敗了唐其勢和答里的謀逆,拜御史中丞,虎賁親軍都指揮使,提調左阿速衛。在任御史大夫期間,“大振綱紀,中外肅然”。同時,對皇帝也多有匡正。在扈從皇帝自上都還京師時,行至雞鳴山之渾河,順帝欲在保安州畋獵,伯顏諫止說:“古者帝王端居九重之上,日與大臣宿儒講求治道,至于飛鷹走狗,非其事也。”有志振興的順帝聽取了他的意見。
脫脫并不因伯顏權勢之重而驕橫,相反,卻常常以此為憂,他對父親說:“伯父驕縱已甚,萬一天子震怒,則吾族赤矣。曷若于未敗圖之。”意在由自己家人動手為國除去這一大蠹,以保全家國,得薊其父的贊同。然后又去請教自己的老師。直方鼓勵他說:“《傳》有之,‘大義滅親’。大夫但知忠于國家耳,余復何顧焉。”脫脫除奸意已決,但必須得到皇帝的支持和贊同。
元順帝當時,皇帝身邊多為伯顏同黨,脫脫作為伯顏的侄子、親信,當然是被列入伯顏黨的,皇帝對他不能不有所防范。為了同順帝溝通。他努力接近順帝的親信世杰班和阿魯。順帝也通過二人探查脫脫的底細。“阿魯、世杰班日以忠義與之往復論難,益知其無他心,遂聞于帝。帝始無疑”2。于是脫脫開始與世杰班、阿魯和順帝潛邸漢臣楊踽謀劃鏟除伯顏。
有了脫脫的支持,順帝態度也開始強硬,敢于否定伯顏的意見了。至元五年(1339),皇帝到上都,伯顏出赴應昌。脫脫等曾計劃于上都東門外設兵擒伯顏,恐事不成而止。時伯顏欲借故罷漢人之為廉訪使者,脫脫在吳直方的支持下,先向順帝通報了伯顏的意圖。故伯顏上奏時,順帝不許。后伯顏知事出脫脫,又在皇帝面前要求懲治脫脫,仍未得逞。而在歸大都的途中,伯顏又擅自殺死郯王,貶斥宣讓、威順二王,順帝已經忍無可忍了。
六年(1340)二月,伯顏帶小太子燕帖古思出獵柳林。脫脫、世杰班和阿魯等謀以所掌兵及宿衛士拒伯顏。于是,順帝至玉德殿,召近臣汪家奴、沙剌班及省院大臣先后入見,出五門聽命;收繳諸城門鎖鑰,將親信布列于城門下;特令平章沙只班召其館客范匯,以氈車載入宮中,“諭以伯顏罪狀,卸其軍權誅之之意”3,令其與楊璃草擬詔書;夜二鼓,命云都赤月怯察兒至太子燕帖古思營,取燕帖古思還;四鼓,命平章只兒瓦歹持詔趕赴柳林。先解其兵權,傳旨諸道隨從伯顏者無罪,可即時解散,各還本衛。詔稱:“朕踐位以來,命伯顏為太師、秦王、中書大丞相,而伯顏不能安分,專權自恣,欺朕年幼,輕視太皇太后及朕弟燕帖古思,變亂祖宗成憲,虐害天下。加以極刑,允合輿論。朕念先朝之故。尚存憫恤,今命伯顏出為河南行省左丞相。所有元領諸衛親軍并怯薛丹人等,詔書到時,即許散還。”
初稿寫作“詔書到日”,順帝說:“自早至暮,皆一日也,可改作時。”一字之差,即表明了順帝對除去伯顏心情之迫切,也可看出順帝的精明。伯顏請入宮與帝告辭,使者不許。不久,又詔陽春縣(今屬廣東)安置。伯顏行至江西豫章驛,飲藥而死。
伯顏被貶,前兩都爭戰和王忽察都事件中的主要人物,文宗朝的權臣都受到了懲罰,于是御史臺臣始奏太皇太后非順帝母及其曾害死八不沙皇后的事實。
六月,詔撤去文宗廟主,貶太后卜答失里東安州(今河北安次縣)安置;放燕帖古思于高麗,遣云都赤(帶刀侍衛者)月怯察兒押送。行至沈陽,月怯察兒“拉其腰而死”。
前參與王忽察都陰謀而今猶在世的明里董阿伏誅。
伯顏被貶后,順帝以伯顏弟、脫脫父馬札爾臺為太師、中書右丞相。“僅半載,于通州置榻房,開酒館、糟房,日至萬石,又使廣販長蘆、淮南鹽”4,以牟取商利。脫脫對父親以高官經商營利的做法很不贊成,知其在政治上不會有所作為,于是請參知政事佛喜勸其父解職閑居。不久,順帝以脫脫為右丞相5。
“朝廷更立宰相,庶務多所弛張,而天子圖治之心甚切”6,百官頓覺中興有望。于是在脫脫的主持下,開始大刀闊斧地革除伯顏舊政,推行一系列新政。
脫脫新政的內容主要是興文治、整頓吏治和發展經濟。
七月,詔封微子為仁靖公,箕子為仁獻公,比干加封為仁顯忠烈公。命翰林學士承旨腆哈、奎章閣學士蠖蠖等刪修《大元通制》。
十二月,“復科舉取士制。國子監積分生員,三年一次,依科舉例入會試,中者取一十八名”7。這一措施是吳直方向脫脫建議的,他說:“科舉之行未必人人食祿,且緣此而家有讀書之人,人讀書則不敢為非,其有系于治道不小。”8“科舉一恢復,對于籠絡漢族士大夫,引導他們走讀書入仕的道路,對于消除由于伯顏推行排儒政策帶來的民族隔閡心理,具有一定作用”9。在脫脫的倡導下,國子監蒙古、回回、漢生員數目迅速增至三千。
至正元年(1341),順帝命脫脫領經筵事,改奎章閣為宣文閣,選儒臣進講。先是,文宗天歷二年建奎章閣,一時精英薈萃,文采煥然。伯顏擅權,文士四散。順帝時,宣文閣在經筵教育、修撰三史、翻譯古籍、編纂史書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
為穩定社會秩序,采取了一些減輕人民負擔和放松對漢人南人控制的措施。如開馬禁、減鹽額、蠲負逋等。同時,著手整頓吏治,定守令黜陟之法。
至正二年(1342),為發展農業生產,推廣農業技術,編纂、頒行《農桑輯要》。
至正三年(1343),“詔修遼、金、宋三史,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士歐陽玄、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總裁官”10。
又請修《至正條格》頒行天下。
在大興文治的同時,脫脫也輔佐順帝調整統治集團內部的關系,如為被伯顏殺死的郯王徹徹禿平反昭雪;召還被伯顏貶的宣讓王帖木兒不花、威順王寬徹普化,讓他們回到各自的封地;使博爾術四世孫阿魯圖正廣平王位等。
至正四年(1344),脫脫以疾辭相,表十七上始獲準。繼任者先后有阿魯圖(博爾術四世孫)、別兒怯不花、朵兒只(木華黎六世孫)等,脫脫所制定的改革措施基本上仍在貫徹執行。但推行的力度和取得的效果卻已大不如前。
七年(1347),右丞相別兒怯不花以宿怨譖脫脫父馬札兒臺,詔徙馬札兒臺甘肅安置。脫脫請與父俱行,獲準。十一月,父死。順帝召脫脫還京。
八年(1348),為太傅,提調宮傅。九年,復為中書右丞相。順帝對脫脫寄與莫大希望,為他的再相特行赦天下,詔書稱:“朕纂成洪業,撫臨萬邦,夙夜厲精,靡遑暇逸。比緣依注失當,治理乖方,是用圖任一相,俾贊萬機。愛命脫脫為中書右丞相,統正百官,允厘庶績,曾未期月,百廢具舉,中外協望,朕甚嘉焉。尚慮軍國之重,民物之繁,政令有未孚,生息有未遂,可赦天下。”
再相時的脫脫,面臨著更加嚴峻的局勢,河患屢屢發生。造成了生產的破壞、財政的困窘和社會的動蕩;吏治的敗壞,使綱紀廢弛的現象日趨嚴重;生產的破壞,賦役的嚴重不均,人民負擔的日益加重,更激化了元朝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百姓生計無著,流離失所,人民的反抗斗爭接連發生。
脫脫依然雄心不減,他以烏古孫良楨、龔伯遂、汝中柏、伯帖木兒為僚屬,皆委以腹心之寄,小大之事悉與之謀,從當時最為棘手的河患和鈔法入手,身任其責,力挽頹局,望有補于萬一。
十年(1350),脫脫采納左司都事武琪的建議,變更鈔法。
變更鈔法的原因一是紙幣的嚴重貶值。自世祖后期,經成宗大德、武宗至大以來,紙幣大量發行,大量動用鈔本,造成紙幣貶值。仁宗時雖曾加以整頓,卻并不能制止紙幣貶值的趨勢。以致官定的銀鈔比例僅及中統初的1/20。二是偽鈔的泛濫,嚴重地破壞了鈔法的實行。
變更鈔法是一件大事,脫脫曾集中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和集賢、翰林兩院官進行討論,會上贊同與反對兩種意見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意見不能統一。最后還是由中書省決定,報請順帝批準,下詔實行。新鈔法包括兩項內容,一是印造至正交鈔,實則以舊日中統交鈔加蓋至正交鈔字樣,故又稱至正中統交鈔。新鈔一貫合銅錢一千文,或至元寶鈔兩貫。兩種鈔并行,而至正鈔一貫抵至元寶鈔二貫。二是發行至正通寶錢,與歷代舊錢通用,形成錢幣并行的局面,而以錢實鈔。同金末的交鈔一樣,沒有足夠的物質為基礎,交鈔變更根本無法解決通貨膨脹問題,變鈔的失敗是不可避免的。因此,“行之未久。物價騰踴,價逾十倍”。脫脫的變更鈔法以失敗告終。
入元以來,黃河水患連年,末年尤甚。河決嚴重地破壞了生產,造成了大批流民,河水北侵,又破壞了濟南、河間鹽場,“妨國計甚重”。治河雖花費了大量人力、資財,水患卻沒能根治。脫脫復相后,“慨然有志于事功,論及河決,即言于帝,請躬任其事,帝嘉納之”。于是召集群臣會議廷中,而意見分歧很大。都漕運使賈魯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加固北堤,其用功省;二是疏塞并舉,使河東行以復故道,其功費甚大。脫脫采納了后一方案。
十一年(1351)四月,下詔中外,命賈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發汴梁、大名十有三路民十五萬人,廬州等戍十有八翼軍二萬人供役,一切從事大小軍民,威廩節度,便宜興繕。二十二日開工,七月疏鑿成,八月決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十一月水土功畢。諸埽諸堤成。河復故道,南匯于淮,又東入于海。